公司201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發布時間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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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1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一、監事會2013年度工作情況
召開會議的次數
7
監事會會議情況
監事會會議議題
2013年3月13日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
《公司2012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公司2012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公司201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司2013年內部審計工作計劃》、《關于核查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可行權的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
2013年4月19日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
《2013年第一季度報告》。
2013年6月21日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
《關于調整股權激勵計劃股票期權行權價格的議案》
2013年8月23日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
《公司2013年半年度報告》、《公司2013年半年度報告摘要》
2013年10月28日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
《2013年第三季度報告》
2013年12月6日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七次(臨時)會議
《關于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2013年12月23日召開第九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
《關于選舉公司監事會主席的議案》
二、監事會換屆情況
公司第八屆監事會于2013年12月任期屆滿。2013年12月23日,公司召開2013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選舉陳道彤先生、林常青先生為公司第九屆監事會監事。同時,根據公司第三屆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推選,張生先生為公司第九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其與陳道彤先生、林常青先生共同組成公司第九屆監事會。
三、監事會對公司依法運作情況的獨立意見
監事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公司依法經營情況、公司決策程序和高管人員履職盡責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監事會認為:公司董事會能夠嚴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規范運作,認真執行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逐步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建立了良好的內部管理機制,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四、監事會對檢查公司財務情況的獨立意見
監事會檢查了公司和下屬子公司的財務制度和財務情況。通過對公司財務報告、會計賬目資料的檢查監督,監事會認為:公司財務制度完備,管理規范,利潤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立信中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審計報告真實、客觀的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五、監事會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
監事會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監督,認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公司職務時均能勤勉盡職地履行職責,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存在。
六、監事會對公司收購、出售資產情況的意見
報告期內,公司收購、出售資產情況:
1、2013年1月14日,公司以人民幣22,788.4萬元價格受讓閩信地產有限公司持有的閩信(蘇州)置業發展有限公司100%股權。
2、2013年7月16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臨時)會議,同意公司通過增資方式收購福建宏江置業有限公司,即公司向福建宏江置業有限公司增資人民幣3,200萬元,增資完成后公司持有宏江置業80%股權。
3、2013年9月5日,公司以人民幣39,093.59萬元價格受讓駿和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駿和地產(江蘇)有限公司44%股權,以人民幣49,755.48萬元價格受讓自然人魏成輝持有的駿和地產(江蘇)有限公司56%股權。
4、201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臨時)會議,同意將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桂林鴻達置業發展有限公司75%股權,以人民幣1,290萬元的價格出售予自然人張國慶。
5、2013年9月29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四十四次(臨時)會議,同意全資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轉讓其持有的北京鑫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計80%股權,即將持有的北京鑫陽48%股權,以人民幣6,750.25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自然人李世強;將持有的北京鑫陽32%股權,以人民幣4,500.172萬元的價格轉讓給自然人林希。
6、2013年12月6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臨時)會議,同意公司出資不超過人民幣16億元認購富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擴股股份。
監事會認為:公司董事會在審議上述收購事項時,都能認真、盡責的審議相關事宜,能夠根據標的資產的經營情況及其未來發展前景合理確認交易價格,沒有發現存在內幕交易和損害股東權益或造成公司資產流失的行為。
七、監事會對公司股權激勵實施的意見
報告期內,公司董事會進行股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的有關安排,公司監事會核查股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可行權的激勵對象名單后,認為可行權的32名激勵對象作為《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滿足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同意激勵對象按照《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第二個行權期行權的有關安排行權。
此外,報告期內公司實施201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監事會同意公司董事會就利潤分配事項對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規定的行權價格由6.36元調整為6.20元。
八、監事會對公司關聯交易情況的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年度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能夠嚴格遵守關聯交易的有關規定,沒有出現違法違規行為,關聯交易價格合理、公平,沒有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九、監事會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審閱情況及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真審閱了董事會出具的2012年度《關于公司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認為:《關于公司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真實、完整、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的實際情況,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不存在重大缺陷,內部控制設計合理,執行有效。
十、監事會發現公司存在風險的說明
監事會對報告期內的監督事項無異議。
監事:陳道彤、林常青、張生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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